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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年1月1日龙岗区文体局成立,处级建制。内设人秘科、文艺科、文化市场管理科、体育科和广播电视科,主管龙岗区文化艺术、体育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。机关编制20名,局领导职数1正3副。1998年8月8日龙岗区广播电视局成立,与区文体局合署办公,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。下属事业单位有文化稽查队、演出管理站、有线电视台、青少年业余体校、文化馆和图书馆;企业单位有电影公司和文体发展公司。
1993年7月,区政府将辖区内10个文化站下放给各镇政府直接管理,区文体局实施业务指导。
1993年全区文体系统员工20人,2000年底发展到60人,其中具有高级专业职称2人,中级专业职称9人,初级专业职称9人。
龙岗区文体局局长柯朝秀,继任局长陈俊昌、钟玉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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