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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群众艺术馆
 
  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是1980年在深圳市文化馆的基础上建立,是市文化局直属事业单位,是政府领导下的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机构。按照国家文化机构的统一设置,群艺馆(省、市级)、文化馆(县、区级)、文化站(街道、镇级)、文化室(村级)构成城市四级群众文化网络。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担负着组织、指导、培训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职能,承办市委、市政府、市委宣传部、市文化局交办的大型艺术庆典活动等工作,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馆址占地面积4900平方米,建筑面积5304平方米,于1988年9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。至2002年6月,本馆在册职工55人,事业编制48人。高级职称13人,中级职称21人。机构设置为五部一室一公司,即办公室、群文理论工作部、艺术活动部、美术摄影部、少儿工作部、文学戏剧部、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深圳分校(深圳市书画艺术学院)、群艺文化发展公司。硬件设施包括培训厅14个、多功能厅(含展览厅)、歌舞厅、卡拉0K厅、768个座位的影剧场和总面积460平方米的录音棚。1993年和2000年我馆被评为广东省特级群众艺术馆;1996年被评为广东省文明文化单位;1997年、1999年和2001年被评为市文化系统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先进单位;2001年,馆党支部分别被深圳市委、深圳市直属机关工委、深圳市文化局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。今年年初我馆被评为全市2001年度文化下基层先进集体。
馆 长: 刘俊杰
邮 编: 518028
地 址: 福田区燕南路95号;
电 话: 83351377;
传 真: 83351377;
网 址: www.szmassar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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